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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简介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改革措施中指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同时建立完善与新型标准体系配套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团体标准是指由团体按照自己(团体)确立的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并由社会自愿采用、采纳的标准。

团体是指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

团体标准属于自主制定,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无需向行政管理部门报批或备案,是社会团体的自愿行为。

协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由中国氯碱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照《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