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建议商务部将四氯乙烯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1月27日,协会正式行文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和对外贸易司,建议将四氯乙烯列为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四氯乙烯重点生产企业山东新龙、宁波巨化和阿拉善达康都积极代表行业提供素材、反映诉求。报告中介绍了商务部实行反倾销措施后,国外生产企业用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反倾销措施,造成进口量增长、进口价格下跌,对国内市场造成严重冲击的局面。报告同时指出,四氯乙烯的生产是目前公认转化四氯化碳比较好的方法,也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由于受到进口四氯乙烯冲击,大多数四氯乙烯生产企业停产或者减产,降低了四氯化碳的转化。而以进料加工的方式大量从欧盟和美国进口四氯乙烯,既规避了反倾销措施,又支持了变相进口了中国政府严禁进口的危险废物四氯化碳,帮助国外转移和消化了危险废物,同时影响了中国的履约。国内的四氯乙烯行业开工率大幅下降,也导致国内部分甲烷氯化物副产的四氯化碳无法消化,从而影响甲烷氯化物企业的生产,引起连锁反应,严重影响国内企业经营环境。协会强烈建议将四氯乙烯列为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维护反倾销措施对国内产业的保护效果,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