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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与天业集团进行战略合作


2021-07-05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海潮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军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入开展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7月3日上午,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乌鲁木齐举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海潮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军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入开展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此次签订合作协议,将正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携手,充分发挥各自在煤炭生产、煤电和煤化工等政策、技术及人才方面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铁路建设、货物运输及中转、煤炭供应、物流基地投资、新能源开发投资及运维、多能互补、增量配网、制氢及技术等方面共同探索创新,深入开展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李海潮表示,新疆能源与新疆天业在2006年以来的长期合作中,始终携手并进、共创未来,构建了全天候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新疆煤炭市场低迷、企业发展艰难之时,天业集团以“雪中送炭”式的能源采购,有力支撑了新疆能源公司度危求进、危中转安。在新疆煤炭市场回暖、企业经营转向正轨之时,新疆能源作出战略抉择,秉持“共促大合作、共谋大发展”的初衷,把新疆天业作为优先保障的一类客户,率先保证新疆天业煤炭需求,助力新疆天业做大、做强、做优,实现合作共赢和长期共赢,共同打造了高质量的新型合作关系。
    周军也表示,在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合作协同效应的体现,双方更需要加深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加深双方高层之间的交流,互相借鉴先进理念和经营模式,探讨在新时期下的发展方向。
    新疆天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宋晓玲、副总经理操斌、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严健;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董事长刘晋冀、副总经理闫世平、总会计师王宇共同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