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氯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0-12-20

(2010)协字第08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氯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氯碱企业:

    近期发生的两起氯乙烯爆炸事故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其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要求,切实抓好当前氯碱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和《实施意见》

    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通知》精神,依据《实施意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有效实施。

二、结合企业情况开展有效安全管理

    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限期不能整改的,依法停产整改;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过程风险管理,现有风险大的生产装置,需加大安全保障能力,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

    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始终将指导氯碱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推进行业安全标准化作为首要工作;拥有一支具有丰富安全专业知识的专家队伍,善于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企业需要协会组织开展这方面的安全咨询检查工作,请与协会联系。(联系人:张鑫范红波 电话:022-27428231  27428255)。

三、制定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企业应总结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研究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计划,把安全生产放在任何工作的重要位置,确实保障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和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系统的风险辨识、评价、控制等措施促进管理层安全意识与管理素质的提高,避免违章指挥,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规范操作和杜绝“三违”。

    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从根本上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010年12月17日

 

相关文件下载:

通知(国发〔2010〕23号).doc

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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