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河南“强硬”举措遏制“两高”项目
2021-11-12
11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到2021年年底,全省各地建立“两高”项目清单,依法依规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行动方案》明确,“两高”项目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行动方案》要求,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在建“两高”项目,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两高”项目,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和建设的存量“两高”项目。
要严格“两高”项目准入条件。《行动方案》要求,完善项目审批制度,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投资政策规定,根据行业准入条件按权限对拟建“两高”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采用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工艺技术装备、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划要求、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拟建“两高”项目,一律不得核准或备案。属于限制类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要确保耗能量、碳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只减不增。
与此同时,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两高”项目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或按照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重点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两高”项目电价优惠政策。
《行动方案》明确,“两高”项目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行动方案》要求,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在建“两高”项目,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两高”项目,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和建设的存量“两高”项目。
要严格“两高”项目准入条件。《行动方案》要求,完善项目审批制度,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投资政策规定,根据行业准入条件按权限对拟建“两高”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采用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工艺技术装备、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划要求、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拟建“两高”项目,一律不得核准或备案。属于限制类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要确保耗能量、碳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只减不增。
与此同时,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两高”项目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或按照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重点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两高”项目电价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