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内蒙古不再审批电石、PVC、烧碱等新增产能项目
2021-11-17
2021年11月,内蒙古政府网站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目标到2025年,全区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75%以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十四五”时期,自治区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等新增产能项目。
“十四五”期间,全区焦炭产能控制在6000万吨左右,电石产能控制在1400万吨左右,PVC产能控制在500万吨左右。鼓励传统化工企业对现有工艺路线进行绿色化改造。支持煤化工企业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项目。
目标到2025年,全区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75%以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十四五”时期,自治区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等新增产能项目。
“十四五”期间,全区焦炭产能控制在6000万吨左右,电石产能控制在1400万吨左右,PVC产能控制在500万吨左右。鼓励传统化工企业对现有工艺路线进行绿色化改造。支持煤化工企业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项目。